tag:blogger.com,1999:blog-9392742.post111349153610302673..comments2023-11-05T19:08:41.661+08:00Comments on Miss Lee in Summer: 逃兵寫傳媒MissLee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849786005651659919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9392742.post-1113913990074255722005-04-19T20:33:00.000+08:002005-04-19T20:33:00.000+08:00如只得一邊的回應,做法是照出,但同時間要接觸另一邊問反應。如接觸不上,便寫接觸不上或對方未有明確答覆...如只得一邊的回應,做法是照出,但同時間要接觸另一邊問反應。如接觸不上,便寫接觸不上或對方未有明確答覆諸如此類,但程序上一定要做,是平衡新聞角度的原則和需要。<BR/><BR/>一般上因新聞的時效性,和考慮到其他報館或收到同樣聲明而跟進,本報亦需同步刊登。情況也有例外,例如記者會裡大家同意某月某日才刊登,或非常確定新聞是獨家,便可以等等。<BR/><BR/>另外,也考慮到雖然當日未必兩方意見都能同時刊登,但數日的報導則始終整體上讓「真相」大白,所以兩方意見可能分幾日報導,原則是要說明分開登的因由(例︰接觸不到另一方)。站在報館立場,考慮及平衡各方處境後,是有需要盡速刊登報導的。<BR/><BR/>(好驚呀,好似面試咁呀…)MissLee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49786005651659919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392742.post-1113911162388088282005-04-19T19:46:00.000+08:002005-04-19T19:46:00.000+08:00Miss Lee :可能傳媒老編們覺得這新聞不值得跟進,妳想跟進報導也不會再預留版位給妳。但若准妳跟...Miss Lee :<BR/><BR/>可能傳媒老編們覺得這新聞不值得跟進,妳想跟進報導也不會再預留版位給妳。<BR/><BR/>但若准妳跟進,會不會等 <A HREF="http://www.inmediahk.net/comments/view-comment?comment%5fid=25817&return%5furl=%2fpublic%2farticle%3fgroup%255fid%3d16%26item%255fid%3d25739" REL="nofollow">榆林</A> 和彩虹的聲明都收到才一起刊出,以示公平,給讀者判斷;若只收到一邊的回應,另一邊未有表示,妳都不會刊其中一邊的跟進報導出來 ?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392742.post-1113662334094843452005-04-16T22:38:00.000+08:002005-04-16T22:38:00.000+08:00港燦兄︰是否能刊出跟進報導受很多因素影響。彩虹在榆林的行動獲報導,與組織該次的行動「激烈」,出現「衝...港燦兄︰<BR/><BR/>是否能刊出跟進報導受很多因素影響。彩虹在榆林的行動獲報導,與組織該次的行動「激烈」,出現「衝突」,配合傳媒口味有關。加上同性戀組織在香港被放在邊緣位置,被異化奇觀,讀者像看動物園馬騮戲。讀者甚至看罷報導,強化他們心中同性戀者就是「攪屎棍」的看法,滿足自己的偏見也說不定。<BR/><BR/>如要做跟進報導,以什麼角度切入好呢﹖榆林的偽善﹖能寫多少字呢﹖又能否像今次報導般放在港聞版﹖可以說,衝突過後,大多本地報章老細不會再對此新聞有興趣。本地普遍讀者對嚴肅的性議題無興趣,這段新聞亦不會再有爆炸性的角度出現。當分析文章不是讀者那杯茶,老細便不會給位出,除非你是很有影響力的記者。這是我較悲觀的看法。<BR/><BR/>我只能想像南華早報CITY版或明報星期天副刊有較大機會繼續跟進。跳離港聞版,要知道報導的影響力會下降,也再不會屬於港聞記者的工作。這不是一個記者能控制的。報館內的分工是很「仔細」和山頭主義的。<BR/><BR/>報館人手不足不是唯一的原因,記者的學養、識見也很重要。他們懂不懂從衝動以外的角度報導新聞呢﹖當然,跟進報導不會只報導彩虹的立場,也要平衡榆林、消費者等的立場。<BR/><BR/>我覺得跟進榆林扔掉彩虹的刊物 (這次的刊物﹖抑或是先前的事呢﹖不能混為一談) ,流於道德判斷,暫時想不到有什麼「有趣」的報道角度。要知不有趣,文章便會跌入地獄。<BR/><BR/>請指教。MissLee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49786005651659919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392742.post-1113585691141798432005-04-16T01:21:00.000+08:002005-04-16T01:21:00.000+08:00Miss Lee :針對傳媒機構人手不足,報導新聞可能因此流於粗疏,或令文章偏向某立場,使被訪的對象...Miss Lee :<BR/><BR/>針對傳媒機構人手不足,報導新聞可能因此流於粗疏,或令文章偏向某立場,使被訪的對象覺得受害,主動給你寫篇跟進報導如何?<BR/><BR/>就以 "香港彩虹" 為例。若她們看畢你的報導後,發覺榆林店員事先假裝歡迎有關刊物擺放,著她們先留下刊物後再私下扔掉這一點很重要,但你的報導隻字不提,只重點描寫她們與店員衝突的場面,會嚴重誤導不知詳情的普羅讀者,來函補充,要求你以跟進報導方式刊出,你會不會因她們有補充來函而優先跟進這報導 / 照她們的意思刊出?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