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7日

忽然

(竟成旅遊點的哥本哈根圖書館)

到香港藝術館的次數,十隻手指以內數完了。到藝術館去是很個人的行為。與朋友到藝術館就像女仕們拖著男朋友去逛街,怎樣也買不到東西。看展品要一個人,不被時限打擾。很少去香港藝術館,也不一定是館藏不好,前幾個月的Mark Rothko,就應該很精彩 我是在倫敦補看他一些作品的。所以嘛,有時是自己的問題,大鄉里嫌出城遠,十多塊交通費過大海看一個兩個小時不化算,通常就此作罷。

去旅行,會「忽然藝術」,不去遍城中藝術館博物館不罷休。逐幅畫啄,鯨吞畫框每段白底黑字的簡介,回旅舍還要寫後記。明知囫圇吞棗,水過鴨背,仍是此志不渝,扮演了三星期的文藝青年。

兩次訪歐前後八、九年,這次終於知道自己肚裡的墨水不多,無謂再販賣瀟灑。得承認倫敦的Tate Modern很難在一、兩個小時內懂通,哥本哈根嘉仕伯美術館的庭院比展品吸引,好在奧斯陸平平實實的Munch仍令普普通通的我覺得他是個天才,就像當年看畢加索一樣。旅程後段,對館、館、館(除了嘉仕伯啤酒館)好像要避之則吉,直至從北歐回倫敦,撇下同伴,再次一個人在途上,就能心安理得地逛了。

旅途看藝術,除非只遊此一,否則充其量只是旅程的一抹有型資產,充撐場面。要仔細欣賞藝術,旅居永遠比旅遊好;而城巿的藝術,是逛街比逛博物館好。(想起《花潮》,什麼「有人認為今年的花比去年好,去年又比前年好)

事實上,旅途上忽然會做的事即平常不太做的事,很多。我們會「忽然伊拉克」或者「忽然國際」,因為如果能住酒店,就能夠「忽然CNN」和「忽然BBC」,直至回到香港的短時間內,也能「忽然英文」和個人目光短暫國際化。

我對一樣「忽然」熱烈擁抱,就是忽然能夠天天餐餐吃麵包!

7 則留言:

  1. I'm back to Oslo after being in HK for 3 months. How are you? Today is ok in Oslo. Are you in København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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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Miss Lee 很幽默。歐洲的麵包未必比香港的好吃,但好像較多一點靈氣,有時在廣場拿着那長形石頭吃感到自己有少少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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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Miss lee 不再 Miss lee, 但又仍然是 Miss lee. 好玩!

    另, 張相幾型。^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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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8: 蜜司李,那裡大皇冠是圍欄上的裝飾嗎?

    209: 那時候都忘了問妳:其實丹麥有沒有藍罐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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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小奧︰我回到香港了,緣慳一面。

    給我伍︰歐洲的麵包份外好吃,不是嗎﹖新鮮,款式也多。香港的道地腸仔包也一流,但款式不一樣啊!我是如假包換的麵包精。

    sunfai原來不是陽光,原來是神啊!多多指教。

    208︰皇冠是圍欄上的裝飾,你是一貫的眼利啊。

    209︰丹麥街頭沒有藍罐曲奇,丹麥機場就有!說來,到丹麥沒有試過曲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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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密斯李, 敝'sunfai'乃出自一輔導智力障礙小朋友之機構, 是故是'晨'而非'神'呀....... 不敢如此大膽, 妄自稱'神'。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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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成日以為係新輝鮮橙汁果個新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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