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8日

致一個看不過眼的記者︰

我聽不到你說話的聲音,但我覺得你說話很大聲。 讓我們先回顧你說過什麼。 「先 想請問misslee,你當晚有看鄺美鳳戴頭盔的直播嗎?除了頭盔,你還記得她說了甚麼「加鹽加醋」,你認為是與事實不符的報道內容嗎?為人師,都要搞清 楚事實,你雖聲稱讀新聞出身,大概不知做電視直播是怎麼一回事吧?面對鏡頭,要全神灌注,在數十秒內流暢道出簡明的事實,不可怯場,也容不下分神。 事 件中電視台女記者當日做直播的背景,之前發生了甚麼事,恐怕你這位自詡中立的老師,也未必有事先向學生或你的朋友說清楚吧?當 日是開幕日,下午四時許,韓農在鴻興道示威區外,與港警發生第一場衝突,本人由頭到尾都在現場,我要強調是在工作採訪,而非八卦,韓農將燒著的棺材,大力 推向警員,又開始暴力衝擊,(暴力二字用在這裡,是事實的陳述,而非主觀,)警方回敬以胡椒噴霧,之後一直到晚上九時許,鴻興道一直是示威者與數百戴上頭 盔和手持盾牌的防暴警察的對峙點。 這,就是那位女記者在直播時戴頭盔的事件背景。開鍵問題:為何直播才需戴頭盔?其實部 份電視台在這次採訪有一條指引,若在有示威者與頭戴頭盔的防暴警察對峙的現場做直播,一定要戴上頭盔,例如,同一間電視台,一連多天,包括當日,都有在維 園做直播,但從沒戴頭盔,以misslee的理論,戴頭盔可增加觀眾趣味,何以不戴?倒自已米?理由是看有沒有潛在危險。 再看那位女記者 當時背對 南韓示威者和防暴警察,(因鏡頭以此為背景,她面向鏡頭,必然背對衝突點),請教你這位miss,記者會否知道,甚麼時候背後會突起衝突?示威者(為示政 治正確,應改為「示威者或警察」)會否忽然情緒失控?何時可能忽然飛起一面盾牌或石頭,不經意地在記者頭上掉下來? 當時我在現場,每次看 到韓農向 警方逼進,也趕忙戴上頭盔,看氣氛鬆下來才除下,我很明白,不是在做直播的記者,非必要也不會戴又重又緊的頭盔,因我們隨時可走避危險,但很明白直播中的 記者面對的危險,再補充多一些資料,你提到稍後看見有些記者只戴眼罩,是受了市民的理力,就太想當然了,傳媒當然會考慮受眾的感受,但絕不會向不合理的壓 力低頭,戴頭盔或是戴眼罩,是由現場記者根據危險性和自已的判斷來決定,其他記者連日忙於採訪,有的連覺也睡不好,根本就不知道之前發生的這件事,再次請 問misslee,記者也是人,也有家人在擔心他們的安危,為何你不讓他們有保護自已的權利? 記者也會犯錯,我們知道這次採訪有不少錯 漏,要虛心接受讀者和觀眾的批評,反省自已,但不包括無理的指摘,做 老師,並非全能,有時也會無知,但重要的是懂得反省,我個人與那位女記者不熟,談不上是朋友,但我認為,所有針對該位女記者提出的攻擊,以及當日阻撓她做 採訪和直播的人,都是出於無知,若了解整件的背景,你們就知自已欠她一句道歉,其實不是欠她,因為她大概已忘了這件雞毛蒜皮的事,但你們欠的是你們的良知 和理性。」 MissLee話︰ 1. 我有看過鄺美鳯的直播,還看了很多次,因為同事替我錄起了。她說︰「在警方封鎖線對開的示威者人數,已經大幅比下午減少,現在只得幾個個別示威者在警方的 防線不肯離開。雖然在這裡我們看見示威人數比較少,但警方的戒備的警力一點也沒有鬆懈,仍然係築起…嗱,現在我們看到這裡的示威者除了是反對世貿之外,也 指有傳媒將他們抹黑,所以他們也嘗試阻止傳媒在此採訪。我們也可以看到在貨物起卸區的大部份示威者已在大會的安排下離開了示威區,返回他們入住的地方。」 然後鄺將直播交給方東昇,方也說示威人仕逐漸減少,警方防線已慢慢向前推進,控制場面。你很清楚我們的討論點︰為何直播才來戴頭盔﹖既然記者三次說示威者 人數正減少或已離開,警方的戒備也沒有鬆懈,何以記者需要在直播前才戴頭盔﹖ 正如你所說,電視台的記者只有數分鐘報道新聞,每一個關節眼都十分重要,正是 如此,記者更不可以在那數分鐘傳遞誤導的訊息。 你也可以參考在鄺美鳳身後的「阿雞」的記錄,內有當日部份的新聞剪輯,清楚顯示同日的亞視新聞裡,記者沒有帶頭盔。意見對你來說或許不太中立的「獨立媒體」也有這個討論或這個討論。 可以聽聽Tale兄的現場相片記錄。要看書也可以,請參與Susan Sontag的On Photography如何討論相片枝節與影像政治。 2. 我從沒有說過該女記者的說話「加鹽加醋」,而是指該頭盔增點了不少影像味道。我說過,事實上事後有消息指戴頭盔並非女記者而是TVB的主張,所以鏡頭後的議人仕將口號改為「TVB可恥」,大家可參照這條link。 多口說句,我也沒有主張什麼女記者要向公司爭取啊什麼的。撫心自問如公司真的叫我這樣做,我可能也會很無奈。傳媒往往的嘩眾取寵,與公司上層的無知與商業 原則有關。我先前與王兄的討論,強調的是傳媒不應以商業原則掛帥,完全沒有針對過該女記者,請翻閱。 我 這樣關顧強調「沒有針對過該女記者」,是因為你自稱 認識她,認為我們不應針對及人身攻擊她,借這處為她翻案。我也從來沒有在這裡討論過我是否認同當日騷擾她直播的示威人士,也請仔細翻閱。我針對的是身為攝 記兼記協主席的張炳玲竟漠視一個頭盔的影像威力,是不負責任的。 3. 講理所當然,大家不相伯仲。我從來沒有自詡過中立!我的學生也說我立場太鮮明,但我從不會在學校鼓勵學生去遊行示威諸如此類。如果當天校長知道我的政治立 場與他這樣南轅北轍,我懷疑他還會否聘請我! 我又不是在這裡打正旗號報道新聞,寫BLOG是「抒發情感、批評文化政事、提供資料、對自己的一種治療」(請 參考Hong Kong Blogger Survey),但從沒有調查Blogger有否中立報道(對新聞業感興趣一項倒是有的)!況且有關世貿影像一課我在一月才會教授,又何來「之前發生了甚麼事,恐怕你這位自詡中立的老師,也未必有事先向學生或你的朋友說清楚」呢﹖ 4. 我「雖聲稱讀新聞出身,大概不知做電視直播是怎麼一回事吧」,你的假設只能基於一個事實,就是你我相識!是嗎﹖再者,「做電視直播…面對鏡頭,要全神灌注,在數十秒內流暢道出簡明的事實,不可怯場,也容不下分神」,與帶頭盔的影像關聯在那﹖ 5. 我只能說,我唯一做得不好的、沒有在這兒澄清更新的,是原來、可能是TVB叫鄺美鳳帶頭盔,而不是她自己想戴!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做即時新聞Blogger喎! 6. 正如你所說,老師並非全能(唉,我幾時講過我全能﹖)記者也會犯錯,所以請不要自恃記者身份,站在道德高地,將我以我老師的身份批判! 7. 讀罷你的回應,如果你真的是記者,我仍然會說,「香港傳媒,你羞恥否﹖」 Tale 兄的回應︰ 承 上匿名者言「部份電視台在這次採訪有一條指引,若在有示威者與頭戴頭盔的防暴警察對峙的現場做直播,一定要戴上頭盔」如此言非虛,則電視台製訂有關指引 時,有否明確定義何為「對峙」?個人認為,若是指引並不清晰的話,記者應該有責任判斷當時的局面,是否有需要以某種裝束出現在不在現場的觀眾面前。 如 法例 訂明凡進入建築地盤的人士,必須配戴安全帽,這是社會大眾都知道的,在這種情況下,記者如需要進入地盤報導的話,則有責任配戴安全帽,而觀眾在觀看有關新 聞報導時,從畫面所得到的首要訊息是:地點是一個建築地盤,而不是那是一個危險的地方。回 到這次關於MC6的報導。 我自認是個怕事的 人,但我可以以第一身的經驗告訴你我曾經不只一次看到某台記者在「平靜」「安全」的情況下以「全副武裝」作現場 報導。記者當然也是人,會傷會死,然就本人目擊,除非天降隕石,否則那些斯文的電視記者先生女士們,恐怕連衣服都不用弄亂。我甚至親眼目睹某台記者在出境 前,有人在旁細心地幫他整理好出鏡時應有的陣勢,包括幫他把那本來就戴得很穩的頭盔「扶好」。鄺小姐的例子我不好說,因為我沒有目擊。然而的確有部分電視 台記者在出鏡前,經過「細意打扮」,而這些「細意打扮」,往往是在塑造事實而多於報導現實。 回應之時一個看不過眼的記者再回應︰ 如 果何謂對峙的常識定義,都自認不知道,請不要做記耆,也沒有資格胡亂判斷記者的行為。我在上篇留言,已將當時事件發生前後的情況道出,例如數小時前有韓農 在同一地點,和防暴警察激烈衝突,將雜物拋高擲向警察,警察也有還擊,六時許之後開始平靜,但仍有數十韓農堅持不離開,認為警方抓了他們五位同伴,要等到 同伴回來現場才肯走,全副武裝的警察一直組成防線,最近的和韓農相距不足五公分,我講的情況,當日有很多起哄的閒人,和各方傳媒在場目睹,有誰在場,認為 我講的不符事實,請站出來和我對質! 請問misslee,你會否和學生講解,說這不是對峙?如果你也認為是對峙,請教教tale吧,我沒 有o甘好氣了.這 位Tale,講到最尾,原來沒有目睹鄺小姐的個案,我很想找一個大大聲批評過這位記者的人,說一句,我拍心口擔保,在記者面向鏡頭,背向對峙的雙方之時, 不分百不會有突發意外,不會有任何東西被人拋擲,也百分百不會擊中正在做直播,毫無防擊之力的記者,若有人敢這樣說,我下一個問題就是,在當時的情況下, 這保證有科學根據嗎?這保證值幾多錢?可能你們這些善於批評別人的大帝,不善於了解社會現實,若在全世界都看到有潛在危險的地方(例如身後有成排防暴警 察),那怕危險經非精算師的旁觀示威者起哄者,如tale之流計算過,說有多低,只要記者在這樣的環境下,不作任何保護措施就做直播出鏡,一旦出事,保險 公司都大條道理不賠,到時你來賠番個兒子或女兒給別人的父母?你賠得起嗎? 至於所說的某台記者,在tale「認為」是「平靜」「安全」的情況下,「全副武 裝」作現場報導,到底是否事實,由於tale沒有提供時間地點,變成死無對證,總之係人一聽,都會判所有記者死罪,總之係記者衰,否則人地怎會冤枉你? <「記者當然也是人,會傷會死,然就本人目擊,除非天降隕石,否則那些斯文的電視記者先生女士們,恐怕連衣服都不用弄亂。」 看 到tale說的這一段,令我 這做記者的也一陣心寒:原來在如tale君之流的眼中,若非天降隕石,否則即使連防暴警察也戴頭盔的情況下,記者也不能隨便保護自已,因為會犯引起公眾恐 慌和抹黑的死罪,就算你們同情韓農,將全部同情心都給了他們,不能分些給香港的「可惡記者」,也請留些人性,給他們的父母吧?tale又說:「我甚至親眼 目睹某台記者在出境前,有人在旁細心地幫他整理好出鏡時應有的陣勢,包括幫他把那本來就戴得很穩的頭盔「扶好」。整理儀容出鏡面對觀眾,是對自己和觀眾的 尊重,連這也是罪?又是令人一陣發笑:假設若記者披頭散髮出鏡,連頭盔也歪了,tale之流或當晚在電視台直播時在旁起哄的暴民,又會大力鞭撻,說記者有 陰謀,有心抹黑現場的混亂程程度,讓人以為現場兵荒馬亂...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最後,奉勸你們一句,不要以為香港人的心靈,和你們一樣脆弱,看到 個頭盔就大驚小怪,多數人都只是認為,記者在一個有潛在危險的地方,盡量保護自已,看到戴頭盔的記者,就將所有韓農聯想成暴民的,是你們自已! MissLee話︰請不要稱呼人家「~~之流」,你與人素未謀面,又知人地係流﹖

26 則留言:

  1. 嘩,乜呢度突然咁猛火,
    小事一件,小事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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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哇! misslee, 睇黎你好忙喎! 加油呀!

    我常常覺得傳媒對學生的影響力比教師對學生的影響深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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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讀完你的回應,如果你真的是老師,我會更努力賺錢及儲蓄,不讓兒子在香港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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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這裡補充一件小事, 當記協會長張炳玲在頭盔事件勞氣, 打電話給鄧燕娥投訴, 反應之快, 令人驚嘆. 但當有專業同僚於採訪WTO時警察圍毆, 記協中人卻以慢十拍的速度, 向我們其中一個成員查詢是誰被打? 剛好那位成員不太了解.

    其實, 獨立媒體於該位專業攝記(一週刊的)被打的第二天, 就已經知道, 並幫忙找當天的暴力證據.

    面向示威者的指責, 記協的還擊相對於面向警察暴力的還擊, 差別多麼大!

    還有, WTO期間, 大批警察便衣, 假扮記者向示威者取資料, 記協沒有意覺到這問題, 反而對民間記者卻加以詆毀, 背後又是甚麼心態?

    要保持專業的形象, 請先自重!

    載於 www.inmediah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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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跟cecile的看法相反,如果香港多一點像miss lee一樣比較有批判眼光的老師,我想,我們的孩子在香港受教育也會有意義一點.

    我當日下午及夜晚都在現場目睹一切.

    其實記者做的,不只在報導事實,也包括營造氣氛,在直播六時半新聞時,營造氣氛更重要,因為衝突己過,這是"平常"不過,但不代表合理,至少是有爭議的.

    爭議誰對誰錯,可以再談,但媒體刻意營造氣氛這一點卻是不爭事實.否則,無記唔駛WTO前及後都以暴力場面來營造自己的"專業",係唔係?

    該討論的是,如此營造是否合理?

    有人告訴我(不知是真還是假),當時記者本來不打算帶頭盔(貪襯衫咩?),但是電視台那邊有人要求她帶上,有時也不能全怪記者,只能怪整個新聞媒體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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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Jim兄:鄙人在評論,不是討論,不用提出理據。
    為了一個頭盔,便為全港傳媒扣上「羞恥」的大帽子,亦看不出有很強的理據。
    鄺美鳳的頭盔固然可笑,然而,觀眾當日除了看到鄺美鳳的頭盔外,還有其他鏡頭。Miss Lee是否高估(還是低估)觀眾接受訊息的能力?
    Jim兄,鄙人有沒有子女與有沒有資格提出批評,是兩回事,所以閣下對鄙人的批評亦甚為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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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要擔保記者做直播時「百分百」沒危險性,當然也不敢包。(我過馬路時也無法擔保百分百安全。)如果你也可以拍心口擔保,鏡頭前戴頭盔的舉動「百分百」沒有安全以外的考慮,那麼大家其實就只是一場誤會,是我們對「安全」的認知有分歧吧。當然這與我們如何理解這場示威有莫大關係。也許我警覺性低,從不意識到自己原來那麼危險。如果你說這是為了安全而「不得已」,我還勉強可接受;但若說頭盔不會影響觀眾對示威者的印象,這又似乎太不敏感吧(相對於你對別的事情的敏感)。

    我想misslee並不單憑一個頭盔而有「羞恥」之說; 正如我想cecile也不是單憑幾句misslee的說話而作出「兒子要出國讀書」的決定。其實要遇上misslee這樣的老師已很渺茫。但讓兒子出國或許也是好的, 不然, 像這樣的家長, 也會是misslee的惡夢 (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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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Miss Lee:

    我雖然也是做新聞工作,但這次我撐你。根本是有人蓄意要誇大故事,專業失德,事機敗露再找碴。

    http://www.martinoeihome.net/blog/?p=105

    很老實說,如果香港這樣要帶頭盔,難怪二零零四年台北國親民眾在總統府前對峙,香港記者在前線少得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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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回Cecile:

    "鄙人在評論,不是討論,提出理據。"

    評論與討論都要提出理據,駡人與發"難火查"則不用.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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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回Cecile:

    當老師的, 如遇到此等為駡而駡的家長(不論你是否真的為人家長, 如是, 請先自行檢討再行批評別人), 就是他理直氣壯, 還是替他的孩子擔心多於自身被駡, 孩子在這些家長的管教下成長, 出國留學確是一項明智之舉, 免得將來社會又多了一個無理取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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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回小西:請為你那句「評論與討論都是提出理據」提出理據。鄙人理據已在之前意見提出。

    回匿名者:人身攻擊恕不回應。不過你的舉止反映社會已經有一個無理取鬧的人。

    一點補充:
    Miss Lee的批判思考值得讚賞,相信她在這個充斥混飯吃教師的香港教育界中,屬於小眾。
    Miss Lee的批評衝TVB而來,何不直斥TVB,而是痛罵整個香港傳媒?這明顯犯了以偏蓋全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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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為了一個頭盔,便為全港傳媒扣上「羞恥」的大帽子,亦看不出有很強的理據。"

    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如你還想知道更多,我建議你在報攤隨意買一本gossip 雜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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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回Jim兄:不明白你想表達甚麼。同情地理解,大抵是說小女子同樣犯了以偏蓋全的毛病。(如理解錯,請請教)
    先不說你斷章取義,單看你硬取的一句「這個充斥混飯吃教師的香港教育界中」,鄙人說充斥,沒有說整個教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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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們需要一個哲學家。

    究竟每個人對「安全」的理解及公眾對此的共識為何﹖如果記者為了個人安全,記者除了休息之外,工作期間應一直配戴頭盔。我理解頭盔很重,記者的責任也重大。我沒有一班民間記者的勇氣,走到前線觀察。我只能在催淚彈飄散的當時,走在邊緣呼吸一下,做一個八掛的巿民。

    所以,我們需要記者,記者的工作為歷史留痕。你可以話我天真、過份理想,但我仍深信,記者採訪的當兒,必須堅守一些原則。看Tale兄的相片,事情很清楚。

    自小我便怕與人爭辯。舊時的我是個頗有台型的演講隊員,但從來都怕辯論賽。尤其愈來愈發現,一堆人說話,各走各路,又激辯勉強對方接納自己的觀點,何苦。觀點的交差點需要時間尋找。

    幾句討論變成人身攻擊,爭辯線轉向,浪費大家時間。

    Jim兄、小西,你們擊中的要害,我再加兩手。Cecile,我與你素未謀面,你又何以得知我教學質素﹖以此來決定貴子弟的未來,未免過份草率。香港好的老師多的是,默默耕耘,不要一竹篙打一船人,否則教統局每年也舉辦不了那個什麼傑出教師獎。

    Cecile你說「鄙人在評論,不是討論,不用提出理據」,又說︰「小西:請為你那句『評論與討論都是提出理據』提出理據。鄙人理據已在之前意見提出。」之前你只說過「回Jim兄:鄙人在評論,不是討論,不用提出理據。為了一個頭盔,便為全港傳媒扣上「羞恥」的大帽子,亦看不出有很強的理據。鄺美鳳的頭盔固然可笑,然而,觀眾當日除了看到鄺美鳳的頭盔外,還有其他鏡頭。Miss Lee是否高估(還是低估)觀眾接受訊息的能力?Jim兄,鄙人有沒有子女與有沒有資格提出批評,是兩回事,所以閣下對鄙人的批評亦甚為多餘。」及「讀完你的回應,如果你真的是老師,我會更努力賺錢及儲蓄,不讓兒子在香港唸書。」請指教哪句是理據。

    評論便更要提出理據,否則何以從前鄭大班每朝在「評論」也必須聘請資料搜集員、參加官員飯局﹖沒有理據,所謂評論只流為「口水花」。我的理據可翻閱先前我書寫的。你也可以參考蘋果日報那幾天的報道,比較無線、亞視及有線那幾天的報道,及參考香格埋拉的文章。

    評論請先做功課,這是很起碼的。人身攻擊也先起碼認識那個人啊。

    Martin,我也不知何時有碴給人找!如此這般,其實文裡打錯和打漏了很多字,我真不是個負責任的老師!

    藏鏡人、Chanchan,我同李太講,放假做寫作練習,自我增值!

    獨立媒體諸兄,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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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鄺美鳳的頭盔
    黃應士的豬嘴
    何錦欣美人照鏡
    趙海珠除鞋亂擺
    李臻閘外的吶喊
    廖忠平門前捱鬧

    結果,都鬧得一屋沸騰

    莫非
    藏在鏡裡的,被藏在鏡後的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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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回Cecile:是"評論與討論都要提出理據",不是"評論與討論都是提出理據",火遮眼只會把"要"看成"是"。

    要為"評論與討論都要提出理據"提出理據?come on,那是常識,恕不回應。不過,或許如MissLee所言,"我們需要一個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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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更正:前引「鄙人在評論,不是討論,不用提出理據」打漏了「不用」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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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To Miss Lee:

    補充兩點咁大把:

    1. 鄭大班要的資料搜集員大概兩位,主要是處理投訴,以前他在商台要處理的個案多到嘔。還有,鄭大班還有一個「研究員」,專員捉他講野有問題的地方,以前這個位子,是我做的。

    2. typo者,blog常見,與教師這身份沒啥關係,我的blog也充斥漏字與ty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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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回Miss Lee:你說得對,正如你所說:「不要一竹篙打一船人」。
    你從一個頭盔,到批判香港傳媒羞恥,等如你說鄙人從你的blog去決定犬兒未來,一樣草率。

    鄙人第一個留言,正是「抄襲」你對「一個看不過眼的記者」所說:「讀罷你的回應,如果你真的是記者,我仍然會說,『香港傳媒,你羞恥否﹖』」

    如果你覺得鄙人說話對你人身攻擊,就等如你對「一個看不過眼的記者」人身攻擊一樣。

    你對鄺美鳳頭盔的批評,鄙人無大異議,正如我之前的評論提過,你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具批判思考老師。我的讚美是由衷之言。
    只是你強調那個頭盔的影像威力,流於主觀,實在無從量化。你可以說很大,但我亦可以說很小。除非有人做一個全面的統計研究,否則長篇大論的討論,亦不會是「強力」的理據。

    第二個異議,如上文所說,頭盔事件是TVB處理不當,你說TVB羞恥,沒有異議,但一竹篙打一船人地說香港傳媒羞恥,難以接受。


    回小西:遺憾你沒有幽默感。鄙人叫你提理據,在開你玩笑,可惜惹怒你,罪過罪過!你的千里眼看到鄙人的火遮眼,犀利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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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回Cecile: 惹怒?本人一把年紀,come on,冇0禁易!

    執錯字是本人的本行,不用千里眼;也遺憾你沒有幽默感,本人說你'火遮眼只會把"要"看成"是"',是在開你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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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小西,c家長自打咀吧,專捉字蚤,無限上綱,無謂浪費時間。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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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MissLee:好,今次豪夠,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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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回Miss Lee:
    自打嘴巴的,恐怕是你。
    我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這是思考方法之一,請參閱李天命的著作。
    我抛出第一個留言,就是想你自己明白,被一竹篙打沉的感覺,以及信口開河的不當。

    貫穿你對頭盔的批評,最為關鍵的影像威力,由始至終,只得你用主觀感覺去演譯。既然沒有科學數據支持,立論又如何立得住腳?對此你一句回應也沒有,可見你也辭窮。

    另外,專捉字蚤的恐怕不是我,是小西,捉到了typo,然後無限上綱演繹我有火遮眼。我是沒有所謂的,隨便。
    只是,Miss Lee如果你以為我說,建議你罵TVB羞愧,而非香港傳媒是捉字蚤,那令人失望。
    差之毫釐,謬之千里。想當年詹培忠一句「全部女人係雞」引來千夫所指,如果他只是說「我老婆係雞」,相信不會引來如此大的風波。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及意見,Blog是一個讓大家分享的地方。既然選擇了將恴見公開,便要有接受相反意見的雅量。

    你說無謂浪費時間,我何尚不是?這是最後一個留言,任憑你們再踩再罵,都不會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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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家長呀,(1)你幾時有話過那是一個考驗﹖無厘頭拋句咁既野出來,而家就話原來係拋磚引玉,好有趣囉。(2)那個先在前文發言的'一個看不過眼的記者',在我回應後沒有現過身,或者人家要上班沒有時間,或者人家我好無理覺得無謂回應,或者其他因素,但我從不話人詞窮所以唔回應,你知道為什麼嗎﹖(3)不是所有東西都可以量度的,也不是所有理據都能量化來表達其力量。調查數字也可以是假的。你明白嗎﹖(4)我並非沒有接受批評的雅量,請翻閱這一年來我的回應欄。(5)有關影像理論,請先閱讀再討論吧。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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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cecile,

    讀完你的回應,如果你真的是記者和家長,我會更不要努力賺錢及儲蓄,只努力做好教育工作當老師,好讓你的兒子在香港唸書卻不至於麻木不仁和頭腦壞掉。

    若果香港有更多如miss lee的老師,我們的年青人就有希望了。


    miss lee,多謝您。

    祝好,新一年身體健康!

    麥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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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晨,我在這裡反反覆覆就是說,一些原則我們必須堅持,是作為任何專業人士,教書好記者好攪運動也好。

    推遠點說,上星期傳媒春秋末段引述今年戰場上記者的死傷人數。人家是搵命搏,何以有些人對從天而降的雜物又那麼擔憂﹖兩件事相比起來,就真的很滑稽了。不過,當然又有些人認為我會比擬得不倫不類。

    新年,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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