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0日
正!
下面有現職記者朋友回應「頭盔」事件,在我來說是很中肯的討論,大家不妨參考。標點及部份人名經修改。
一個諗緊應該認識密斯李的記者 提到...
我也是記者。慶幸世貿完了,討論仍在,於是,又不妨加入討論一下,特別想回應以下幾點:
一、假設T記者真如各位所言,是為了做拉闊,才臨時戴頭盔,這樣算不算違反傳媒道德呢?
表面證供:是嚴重違反新聞道德。新聞不造假;明明水靜鵝飛,戴甚麼頭盔?當天的情況,跟年前某台商層在科威特,明明沒有毒氣危險都戴上豬嘴,有甚麼分別?那頭盔和那豬嘴,都淪為記者的表演「道具」。或說,記者所為,只為表達氣氛,有何不妥?不妥在於當時是現場報道。做拉闊是目的,就是為了讓觀眾安坐家中,都了解到當時在當地「正在」發生甚麼事,而不是「曾經」發生甚麼事。如果你做扒(standup)時才戴上頭盔,而當時又的確危險,哪怕你的報道是在午夜播出,沒有人會怪責。選在拉闊時做,卻傳遞非現場信息,就是錯,是造假。想強調的是,真假不是價值判斷問題,是事實與非事實的問題。假,不會因為「公司規定」等其他原因,而變成真。
不過,公平一點,那記者可以有抗辯理由。例如,如果她有足夠理由相信,當時她的處境有危險。我也曾在衝突現場採訪,老實說,認為南韓農民沒有採用暴力的言論,是低估事件嚴重性。如果搶電視台採訪鐵梯隨處丟,結果打在記者頭上「爆血」,都不算是暴力,請各位介紹新字典,重新界定暴力的定義。你可以說這是公民抗命的一種方式,甚至同情他們,但不可以說,他們沒有使用暴力。曾採訪的記者有部分人受傷進院,大家知道嗎?所以,不能光以「戴頭盔」,就指摘記者。何況,即使是衝突最激烈當天,也有數以千計湊熱鬧市民,沒有任何防禦裝備。他們沒有危機意識,不等於情況不危險,更不能因此強求連記者都不可以有危機意識。
因此,是否違反新聞道德,關鍵在「用心」兩字,即是那記者是否別有用心,還是真的出於自身安全考慮。如果是出於安全考慮,大家最多可以指摘她判斷錯誤,不可以指她不道德。是有心還是無心?我和你都不知道,所以,無論支持那邊,都口下留言較恰當。
二、有回應說,記者都要「開飯」,誇張甚或失實也無可厚非,要怪就怪大眾品味低。此言有兩壞:一壞是專業修養。若如所言,何必有新聞學?何必有新聞專業?何必要求傳媒擔當第四權?記者每天只需跑去做問卷調查,然後按口味說故事就是。對,是說故事,因為根本談不上報道。猶記得當天大學,老師再三叮囑,是報「道」,不是報「導」;「導」有方向之意,而新聞,不應有預設方向。現實跟理想偏離是現實的不幸,把不幸看成理所當然就是讀者自己的不幸;不幸者,明明有標準確保傳媒沒有「愚民」,然讀者卻拱手相讓,還認為這樣做,才夠踏實。
這回應還指,讀者應該有自我判斷能力,不必盡信傳媒。這就有趣了:既然不打算相信報道,讀來幹嗎?之後再判斷,請問憑甚麼判斷?難道要自己親自到每個場合,親耳聽每個消息,親眼目睹每件事才算?這回應說法,基本上是容許傳媒誠信破產,也推翻了傳媒的存在價值,很危險。
此言二壞,是壞做人品格。即使不要求做到儒家所言的「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也不要提倡為半斗米折腰吧。好了,就是要贊成為米折腰,如果是我,基於人皆有之的羞惡及是非之心,恐怕也會說得有點不好思,而非大剌剌地,彷彿為餐飯出賣自己原則是天經地義。人有為有不為,不能沒有底線。
那麼,「淪陷」算不算底線?套用二次大戰香港「淪陷」的例子,如果當天灣仔真的淪陷了,恐怕現在投訴被不人道對待的,不是農民,是香港警察。所以,很明顯,當天某報的標題是錯了。問題是,這是否嚴重?有回應認為,沒甚麼大不了,因為只是標題二字,內文沒有作假。我有理由相信日本歷代首相跟都是維護同一套邏輯,所以日政府才會到今天依然堅持自己有道歉。漢字之需要數以萬字,正因為即使同一個意思,我們也需要以不同的詞語,來指明不同的程度和差異。而每一個詞語,又可分為褒、貶、中立三種類別。正如不開心,都有「不開心」、「傷心」、「傷痛」、「悲痛」和「痛不欲生」的分別。
套用在那標題例子,「淪陷」二字太重,是用錯了。「錯」者,即沒有事實根據,即是假。易言之,當天那標題,是新聞造假。重申:假就是假,不要以只是標題之類渾詞開脫過去。而新聞不應容忍假。
不過,是否應如密斯李所建議,用「混亂」呢?我又覺得,這詞亦不恰當。我們會說,年近歲晚,扶老攜幼逛年宵時,情況混亂。我們亦會說,地鐵故障,乘客爭相恐後上巴士,情況混亂。這兩個「混亂」,都沒有暴力的意思。而我始終認為,示威者當天有使用暴力。暫時我能想到較好的字眼,是「騷動」,較「騷亂」少了打家劫舍的意思,卻較「混亂」激烈。歡迎指正賜教。
MissLee︰正!
痛快淋漓.
回覆刪除配以littlelittle那一輯時序分明的
"http://www.littlelittle.org/photo/20051213/1213.html">相片, 事情可謂一目了然.
另, missy lee, 請問可不可以重開site feed功能, 以方便大家知悉你有新貼文呢?
(btw, 上文"搶電視台採訪鐵梯隨處丟"一事, 沒有見到相關畫面, 不知何所指. 不過這已是微枝末節.)
其實我一直仍然留意著misslee的blog,然而想再回應的熱情卻已大不如前。每天看著大家的發表,不是對misslee的吹捧,便是激烈的辯論,偶然"暗串"、指責一下反方,有點像立法局,實在是有點厭倦了。不過我會先認錯,我自認是參與者之一,但自問有很盡力地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我覺得這裡不是求真的地方,大家觀看事情似乎都以有利自己"論點"的角度前法,永遠不會有共識,漫無目的地抗辯下去。我覺得每位留言者都是"有料"、達理之人,為何聚首在此便會有這種結果?我不是自命清高、"扮智者",正如我說自己是激辯的一份子。正因這樣,我更害怕自己會走火入魔,沉溺於口誅筆伐的樂趣,畢竟自己還是道行淺。
回覆刪除言歸正傳,我想回應那位"一個諗緊應該認識密斯李的記者",似乎您的發表裡有回應我的地方。
我的原文:『喜愛娛樂性豐富的報導是香港人的選擇,傳媒只是迎合他們。但我看不到這幾天的報導有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報導;老實說,記者也是人,也需要開飯,使報導誇張,含娛樂性是他們必須為老闆辦到的事。』
您的原文:
『有回應說,記者都要「開飯」,誇張甚或失實也無可厚非,要怪就怪大眾品味低。』
我的原文已表明我的道德尺度容許"誇張"、"娛樂化",但並不接納"指鹿為馬、顛倒是非"(即失實),我似乎有被"屈"之嫌。再細看您同段關於記者的專業修養的下文,言之有理,但恐怕有預設了我的意思為"為求開飯,專業修養可以完全置之不理"之謬誤,其"屈"二也。以下又是我的原文:
『但我個人觀點是傳媒已在"衣食"與"榮辱"之間取得了一個合理的平衡點』
再引述您的原文:
『現實跟理想偏離是現實的不幸,把不幸看成理所當然就是讀者自己的不幸;不幸者,明明有標準確保傳媒沒有「愚民」,然讀者卻拱手相讓,還認為這樣做,才夠踏實。』
觀眾讀者的幸與不幸,實非您我二人能定奪。他們選擇了的傳媒,自然是他們的"幸",但可能是你的"不幸",這是個價值觀,沒有指標的問題。也請不要假設廣大市民被三大報章及無線電視台"蒙騙",或者覺得香港人有自虐狂,明知不幸仍然選擇。這是對他們的尊重。
再引用您下一段的內容:
『這回應還指,讀者應該有自我判斷能力,不必盡信傳媒。這就有趣了:既然不打算相信報道,讀來幹嗎?之後再判斷,請問憑甚麼判斷?難道要自己親自到每個場合,親耳聽每個消息,親眼目睹每件事才算?這回應說法,基本上是容許傳媒誠信破產,也推翻了傳媒的存在價值,很危險。』
你又犯下非黑即白的邏輯謬誤,也是對我的其"屈"三也。且看我的原文:
『同埋盡信書不如無書,讀者觀眾亦都應有獨立思考既自覺性。』
這句的意思基本上是信任傳媒的報導,但也不要完全相信,對有疑點的地方可以以自己的經驗及邏輯去分晰(如有報導指曾蔭權說政改方案只差一票,我覺得很值得思考),有些問題,不一定動輒要親自明查暗訪才有結論的。我對傳媒大致採用信任的態度被你曲解成"甚麼也不信,自己發掘真相好了",夫復何言?
且看你再下一段原文:
『此言二壞,是壞做人品格。即使不要求做到儒家所言的「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也不要提倡為半斗米折腰吧。好了,就是要贊成為米折腰,如果是我,基於人皆有之的羞惡及是非之心,恐怕也會說得有點不好思,而非大剌剌地,彷彿為餐飯出賣自己原則是天經地義。人有為有不為,不能沒有底線。』
我真的有點累了,因為再次被曲解,也是其"屈"者四。我又何時提倡為半斗米而折腰了-.-?再看一下小弟的原文:
『我已經解釋自己同胡適筆下o既差不多先生有分別,值得認真o既事就認真做,一d鑽牛角尖,吹毛求疵o既事就應該捨棄,我求o既係中庸之理(之前打錯字,應該是中庸之道),既唔係完美主義,亦唔會胡里胡塗。』
在我的"中庸之道"裡,如果傳媒工作者明知自己"仔細老婆嫩",仍不肯將報導作有限度的誇張化,而遭老闆解僱兼"餓死老婆瘟臭屋"的話,我認為是不幸、悲劇、取小義,失大義;如果為一、二百元而杜撰一些傷風敗節、影響他人聲譽的報導,才算是"為半斗米而折腰"及"無恥"。我不認為香港的傳媒會是後者,但身為記者的您,您見過有嗎?
最後您對『灣仔淪陷』的觀點,是我認同及有共鳴的。許多百貨公司、商店都會以大字「三折」之類作招徠,怎知進了去再出來,才知道「三折」的標題背後尚有一個極小的「起」字作為主要內容。不知大家又會否覺得這些商戶"可恥"呢?
可能您對我的留言感到不屑,以致走馬看花,誤解我的原意。當然,也很大機會是主因,可能是我的文筆爛,您看不懂吧?看完你的發表,真的有點摸不著頭腦,為什麼我在你文中會被形容那麼的極端,不明事理,如果是你"誇飾"的修辭技巧的話,手法的確高明得很,我只好苦笑了。但一切都只是您的"幻想"、假設,不能反映事實的話,充其量是一篇冠冕堂皇的演辭,並不適用於討論或評論。要用一些詞性極端的字眼或句子去作批評時,背後一定要有強而有力的證據,例子支撐,否則是暫不住腳的。人皆有錯,在批評他人"無恥"、"膚淺"前,理應設身處地,想想他們是否如此不可饒恕。
misslee, 新年快樂呀!
回覆刪除王兄,恕我不想再糾纏在這個論題上,不如讓我分享些感受吧。
回覆刪除所謂「吹捧」,我解讀為我們一些blog友長期閱讀彼此的文章,了解彼此的想法,自然聚在一起的結果。既然立場想近,相互支持彼此論點也是很易理解的事。看blog與交友一樣,思想與立場相近的較易聚在一起。
我同意你說,「這裡不是求真的地方」,我比喻為單看蘋果或文匯也找不到真理一樣。再推一步,真理真的存在嗎﹖我愈來愈不相信真理會存在。真理正如你所說,只存在於彼此立場相近的人身上。正如我很怕與基督徒討論上帝是否存在一樣(雖然我相信上帝應該是存在的),因為大家的起點不一樣,假設立論也不一樣。
所以多看幾個blog,多看幾份報紙,為的不是尋找真理,而是理解社會大眾的想法,更理想的是找到一個更大的社會公約數。
在這幾篇的回應裡,我理解是可能大家的立場根本相近,或者認同大方向只是枝節有差異,但彼此用詞不當、詞不達意,變了誤會與字眼爭辯。這是一個很消極的解釋,但我的想法是可從中理解現實世界的運作,還是蠻有益身心的。
這篇的回應部份是說給你聽的,但又不知你是否在此出沒。沒有問過好像又擺你上抬,所以刪去了你的名字,我在下面說過了,請不是介意。
多寫啊,多寫才了解自己。祝好。(晚上不要喝太多酒啊。)
船山,又黎﹖我唔記得點整,何否再指教﹖
回覆刪除btw,船山之名是否來自某學者﹖某日在某書看見了。
老師, 你條atom feed好似冇咩問題o番, 我不嬲都係靠bloglines 知你有新文o架~
回覆刪除呢個o丫嘛:
http://missfannylee.blogspot.com/atom.xml
(會唔會其實已經係閂過再開番, 不過我唔知呢又?)
噢, 差點忘說:
新年快樂~ :)
謝謝你啊,小踢!!希望你快點完成維修工程,大家又可以讀到你的好介紹!!
回覆刪除missy, 你個site feed有error:
回覆刪除XML Parsing Error: prefix not bound to a namespace
Line Number 33, Column 1:
<o:p>
你的貼文大概是先用microsoft word寫好然後轉成html再post上泊? 還是用outlook當email發送? 總之是跟(可惡的)microsoft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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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關於船山:
不意missy連那類書也讀?! 得人驚呀,得人驚呀!
船山一名之來由, 如有興趣, 請移玉步至敝泊, 讀一讀右欄ABOUT(本事)一項之延伸船出始末, 即有分曉.
不是我惺惺作態, 而是我今個月...應是上個月不知何故忽然發市,
說了三次, 所以還是請你自己去看看吧, 乞見諒.
看完王先生對我的回應,似乎,被人「屈」的應該是我,但觀乎王先生全文,他並非有意,似是未掌握到當中邏輯.好,逐點回應:
回覆刪除一.關於「開飯」一點,必先正視聽的是,王先生沒有支持失實,但一定支持誇張.我在原文重申過,真假只有真與假的分別,這不是討論,是邏輯.明明只是喜歡,可以說成是愛嗎?明明只是感到不適,可以說成是死去活來嗎?王先生既然同意用「淪陷」來形容當天情況是有失公道,而「淪陷」二詞之敗,不正敗於誇張渲染嗎?同一文中兩種標準,不知王先生邏輯何在?別看小誇張事實的影響.當年普路士鐵血首相,就因為把普法兩國元首在書信中聊表的不滿,誇張至互相討厭輕視的程度,結果引發戰爭.別忘記,他朝歷史書記載的,正正是今天的新聞.容許新聞誇張,即是不專業,也不尊重史實.
引申下去,即使王先生反對失實,只認為誇張無不妥,但我的「真假道德論」仍然沒有「屈」他,除非他認為誇張就是「是」,就是「真」,只有失實是不對,否則,為甚麼不容許失實,卻容許誇張?別玩文字遊戲吧,誇張何嘗不是失實?正如科學,不容一絲半毫的偏差.世界所有大學,都把新聞列作社會科學,或人文科學.在我看來,「誇張」和「失實」都是不道德,即如偷竊跟殺人,程度是不同,但不是一樣不道德嗎?我想王先生不會一方面反對殺人,卻一方面支持偷竊吧?
二.有關「為五斗米折腰」的言論,我也沒有「屈」他.所謂「在衣食與榮辱之間取平衡」,只是為「為五斗米折腰」粉飾吧了.所謂平衡者,不正是有所取捨嗎?套之在王先生的言論中,不正是為免「餓死老婆瘟臭屋」,而「誇張」新聞,捨之新聞道德嗎?那麼我批評壞做人品格,有何「屈」之成份呢?王先生可以不同意我這套正統新聞學道德標準(按:為免有人上綱上線,這裡所言之「正統」,並非自捧,而是指我所根據的,全是新聞系教授,兼得之於逍行世界的新聞學書籍,故為之「正統」),但不可以「屈」我「屈」他.
王先生這裡用上「榮辱」之字也可圈可點.第一,以「榮辱」對「衣食」,即是「堅持不誇張報道而逆老闆意」對「為免開罪老闆而誇張報道」;咀嚼對比結構,即王先生也心知,堅持不誇張報道,是「榮」之事?只是王先生認為,「為免開罪老闆」,故寧取其辱?我沒有「屈」你啊,只是直接從王先生的句子結構分析出來,如果認為我有「老屈」成分,請參考李天命群書.
可圈可點之處二,王先生言重了.其實,正確無誤,不誇張失真地報道新聞,哪能背得上「榮辱」之標籤?不過是記者本份罷了,這是責任,跟榮辱無關.即如郵差派信,是本份,我們不會跟新入職的郵差訓示:「喂,記得準時派信!!!榮辱猶關!」這種對話,只是在世界派信大賽前才會說.(按:對,王先生,且慢不滿,的確沒有世界派信大賽,是我杜撰的,這是一個比喻,相你會明白).故,吾等記者,不敢動輒以榮辱相輕.
三.關於「不幸」的討論,我也沒有「屈」王先生呀,我只是說出自己感受,也沒有認為全港市民都要遵從我的一套.即如,我支持孝順父母,都不會不尊重我的朋友,決定一年不回家探望一次父母的決定!所以,與其「屈」我,說我不尊重市民,不如說我為他們自動放棄認真新聞報道的權利而痛心.
四.「盡信書不如無書,市民應該獨立思考」,有自覺批判.對呀,但那又怎樣?即使全香港市民人人聰明絕頂,就代表誇張新聞合理嗎?因為人人會自覺分析今天的頭條誇張了多少,渲染了多少,所以傳媒就沒有責任報道百分百事實嗎?再者,新聞報道不是IQ題目,讀者讀報,不是為測試先自己有多聰明,圈得出報道中有多少雜質,多少錯誤.美國幾大新聞主播之所以地位尊崇,不是因為他們帥,或者資歷夠,或者為了討好觀眾,而寫誇張新聞,相反,觀眾愛他們,因為他們代表「事實」,讓觀眾覺得,他們可信.
五.記者不想「餓死老婆瘟臭屋」呀!我明白,我都是記者,我都面對這個問題.可是,必須搞清楚的是,容許自己為免「被炒」而屈服是一回事,事件本身錯誤,又是另一回事.王先生為甚麼不乾脆承認,為免「被炒」,「側側膊」順從老闆意思,報道不專業,也沒有問題呢?我同情所有行家,要「搵食」,要低頭,可能情不得已,但一,這不代表正確,二,這樣做依然是不專業,是破壞新聞界公信力,危害大眾知情權.即如考試作弊,我可以同情那學生,但不能說成是對事吧?如果作弊學生說,我作弊,只因為不想父母失望,同時扣起我的零用錢,難道就因此要容許學生作弊嗎?如果各行家朋友覺得委屈,可以辭職.人是有選擇的,不要說得太委屈.選擇了這行業,就要守這行業的專業規條,盡量做好,不要只想著為自己開脫.老闆,一生人可以有許多個,人格,一生人只有一個.
或者王先生仍然會堅持,我是「屈」他,甚至連這篇回應,都是「屈」他.我不期望所有人都明白我在說甚麼,我只想說,以上及之前所有所論,都非我原創,只是我根據前人踏過的新聞學足跡,編寫過的新聞學學問,及現時仍然於各國新聞學府尊重並堅持的原則,寫我意見.王先生如仍有疑問,請直接找三間大學新聞系教授研究研究.想討論國際化一點,就找外國大學,例如,美國的史丹福大學,新聞學就相當不錯.
PS:回SF,示威者搶新聞梯是有其事,三台新聞梯都被強搶,警察公共關係科都有紀錄.
噢,討論得太「興起」,忘記跟大家說新年快樂,尤其是密斯李.我也有一個網頁,但為鍛練英文,所有文章都以英文書寫,很久沒有好好寫過中文文章了,深恐退步哩.謝謝你的博樂平台.套用我媽媽(一介佛教徒)常說一句:祝大家來年福(幸福)慧(智慧)增長.
回覆刪除一個...記者,
回覆刪除//回SF,示威者搶新聞梯是有其事,三台新聞梯都被強搶...
呵呵, 我並非質疑有其事沒有其事, 只是想看看如何搶法, 如果有相或影片看就好了. 你知道搶電視台採訪鐵梯隨處丟這樣的畫面這麼有看頭, 竟然沒有一家傳媒播出來, 自不免好奇是不是當中有些故事.
SF:
回覆刪除把對你的回應加在一段文字後,讓你誤會我質疑你了.對不起,我只是純粹解釋.
那梯...可以翻看當天幾個電視台報道,所有畫面上見到,「飛」了出來的鐵梯狀物體,都屬三間電視台所有.
我剛剛看完了"一個諗緊應該認識密斯李的記者"兄對我的回應,仍是有些不明之處,還望您指教。我想大家應該也為了這種爭拗字眼話題感到乏味了,因此我會盡量簡潔言辭。
回覆刪除一.您的第一篇原文的確指我接受"誇張"及"失實",而我真的只接受"誇張",不接受"失實",而且在您之後對我的回應亦指出了我不接受"失實"的事實,所以我的確被"屈"了,毋庸置疑。在我的觀念裡,"失實"與"誇張"有重大程度上的分別,好比黑色與灰色,我覺得"灰色"還可以,但真的不喜歡"黑色",這樣沒有雙重標準,也沒有邏輯謬誤。"灣仔淪陷"作為標題一事,其實您在第一篇原文亦已作出"標題取巧,內文中肯"的評價,剛巧和我的觀點一樣,頂多可說"標題不公道",而非"報導不公道",標題的錯誤無損報導的整體客觀程度,只是有點誇張,我覺得尚算滿意,又怎會矛盾?反之,我覺得您仍帶有非黑即白的邏輯謬論。我認為報導新聞不是只有真假兩種性質的。"真",是一個極端──100%地準確報導。如果不能百分百準確報導便要被判作"假"的話(99%準確也是),那麼這個世界根本不可能存有"真"的報導。再回應您"誇張的後果",先引用您的原文:
「別看小誇張事實的影響.當年普路士鐵血首相,就因為把普法兩國元首在書信中聊表的不滿,誇張至互相討厭輕視的程度,結果引發戰爭」
我想您又巧妙地把"誤導"和"誇張"兩種不同程度的東西混為一談了,把"不滿"演繹成"輕視",我想不是"誇張"能做得到的工作吧。在您傷心也有不同程度的例子中,我覺得您該明白字詞是有不同程度的性質的吧?
二.先引用你的原文:
『所謂「在衣食與榮辱之間取平衡」,只是為「為五斗米折腰」粉飾吧了』
恕我不厭其煩再說一次,上述是白色、灰色與黑色的分別。我體諒香港傳媒的兩難,覺得現實裡他們取捨恰當,又被你抹黑成"「為五斗米折腰」粉飾",嗚呼哀哉!"衣食"與"榮辱"的取捨,不一定是單純地"二選一",完全放棄另一邊,是可以兩邊均有取捨的。我想香港的傳媒也不可能只有"餓死"或"衣冠禽獸"兩種吧?人生也不一定要全情投入工作的責任,也可以多交朋結友,關心家人的吧?如果犧牲丁點兒責任,可以換來更豐盛的人生的話,我寧願受一點無謂的閒言閒語。
另一方面,請明白一旦談及價值觀的問題時,一個人是有權對自己的高尚情操孤芳自賞,但沒有理由因為他人不能達到自己的準則而抨擊之,也沒有權去強制他人迎合自己。衝突、戰爭往往因此而起。
三."幸"與"不幸"的討論中,我沒有說你屈我,我不過想告訴您自己對價值觀的看法。
四.我不是主張觀眾讀者要對傳媒對事實的報導作出過量的過濾,難道連六合彩的"攪珠號碼"也不相信,要到現場目擊攪珠過程嗎?但是對於一些推測、社評,應留有獨立思考的地方。
我就是覺得香港傳媒與香港市民都很精明,所以才容許傳媒誇張、娛樂化。市場會自我監察傳媒,如果他們作出太不合理、過火的失實報導,一定會遭市民非議、投訴,甚至控告,這點可放心。也用不著用外國的傳媒跟香港比較,因為社會文化不同,傳媒自然不同。有些人較喜愛沉實刻板的報導,有些人較喜歡富娛樂性的,都是喜好問題,沒有高低好壞之別。
五.對,"側側膊"不是"沒有錯",但在我看來,並非大錯,犯不著要被人評頭言足,也沒有甚麼洪水猛獸會由此跑出來。不專業也可分為"稍為不專業"、"頗不專業"、"很不專業"、"非常不專業"等的分別。整體而言,我對香港傳媒的報導的評價是最前者,但不代表香港傳媒不夠專業。他們只是陷入現實的兩難,而作出略為不專業的報導而已,不能與考試出貓(如果是會考或高考,是犯法的@@)相比啊。我也不覺這樣會破壞傳媒的公信力與大眾的知情權,香港人買樓買股票時,對報紙電視的信任程度比地產代理,基金經理還要高呢!
試想想,內地的記者每次對著不利政府的報導(如六四事件)也要避重就輕、兜圈子去報導,否則可能換來"打耙"的沉重代價,他們擺明要屈服於政府的淫威下,難道要內地的記者通通辭職改行好了?
很抱歉,拜閱完閣下的大文後,感覺上好了一點,但仍是老樣子,大條道理加上詞鋒銳利,令人覺得很冠冕堂皇,就是不能切合我的原文和香港傳媒的實際情況作出批評。打個比喻,
"我都知殺人唔o岩,但我真係冇殺過人嘛!" 我仍有被"屈"之感。如果是我天資愚魯、領悟力低、牛皮燈籠點極唔明的話,您就不用幫我父親教"精"佢個仔了。本想一切從簡,不覺又長篇大論起來。唉,點都好,衷心祝您和大家新年快樂啦~
王先生:
回覆刪除就一切從簡吧.你的論點,不過是,道德非黑白論,誇張報道不是太離譜,為體諒記者有家庭負擔,接受吧.失之於偏頗,就靠讀者自行判斷好了.仍然那句吧,你見到現實的阻礙,低頭了,就認吧,何必苦苦糾纏於我的文字?
我明白這裡是討論區,但討論,也分有意義和沒意義的討論.有意義的討論,不求如論文嚴謹,但最少要邏輯合理,有論有據,尤其是回應者,我以為,若然純粹「我咁諗咁諗」,就應該口下留言,如要嚴峻批評,請嚴正一點,最少,應該負有關訓練或經驗,不是想當然.
我本身當記者都有好些年了,也慶幸受過好幾年正規訓練.基於對自己說話負責任,在上文和第一篇文章,即有值得斟酌之處,但所書均有出處或佐證.我反倒想知道,見王先生所言,彷彿是資深傳媒工作者,對現實悲嘆,又指自己所書,香港傳媒的「實際情況」,我反倒對這麼執著自己一家之言的王先生的背景,很有興趣哩.
討論了這麼多,可以了了.同意的,會同意.不同意的,還是建議他們找找新聞系教授,或跟真正記者研究研究,切忌安坐家中,只以個人喜好,討請喜歡白色或灰色,失諸主觀,亦無裨益.新一年,找些新課題吧,只要有意義就是了.
認識我的你︰我們是否太學院派,太堅持一些所謂原則﹖為什麼堅持原則反會被認為是怪人﹖是這個世界顛倒了,還是我未到三十卻已經脫節﹖我愈來愈攪不通。我想你也是堅持的人罷,用英語寫作真不是易事,攪得清自己的目標就已經很難得。
回覆刪除希望有緣相認吧。祝06工作順利!
雖然效果出來好唔妥
回覆刪除始終願意相信人性本善
戴頭盔呢下動作
似係聽老細吩咐
多過係自己主意